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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节云寿长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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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室里有一株捕蝇草长得郁郁葱葱,肥大的叶片正在努力的张开,露出里面粉红色的肉壁,肉壁上长着几根黑色的尖刺,看似尖锐实则柔软。

    在叶的顶端长有一个酷似“贝壳”的捕虫夹,且能分泌蜜汁,当有小虫闯入时,能以极快的速度将其夹住,并消化吸收。

    云烨坐在凳子上正在小心的往贝壳里面放一条米虫,随着米虫不断地挣扎,那个贝壳缓缓的收紧合了起来,从外面能看到米虫依然在挣扎,但是过了一小会,就慢慢的安静下来了。

    “这是一种来自非常遥远地方的植物,叫做捕蝇草,也就是说它是一种会抓虫子吃的草,非常的神奇,既然那个老农给了你这东西的种子,留下了联系的法子,那就去做吧,我对这位老农非常的感兴趣。”

    云烨继续往捕蝇草的的贝壳里扔虫子,一边轻声的对小武安排事情。

    等到小武匆匆的走出去在门口贴告示的时候,云烨就端起捕蝇草仔细的端详了很久,见所有的夹子全部合严实之后,就把它放在阳光最充足的地方。

    拍拍手自言自语道:“这东西只有美洲才有,呵呵,现在居然出现大唐,真是好奇啊,难道说这个时候就已经有人到过美洲?如果到了美洲,他就不该带这玩意,应该带橡胶种子回来才是啊,玉米,土豆也都是来自美洲,这位老农难道想要根据我的行踪寻找志同道合的人不成?

    现在的美洲还是印第安人的世界。不管自己带着怎样的诚意过去,不被那些人扔到太阳神庙祭坛里才怪。一个血腥,落后,却又充满神奇的土地真是很想去见识一下啊。”

    云烨表面无所谓,其实非常焦急的等待着老农重新出现,但是从大雪纷飞的冬日等到第一场杏雨落下的时候依然听不见任何消息。

    门前的那张告示被老钱换了又换,依然没有半点消息。

    到了后来云烨也就不去想这些事情了,这段时间赋闲在家正好享受一下家庭生活的愉快,操太多的心会老的很快。

    云烨和云寿。还有大闺女云暮今天下地去了,地温回升正好是种蒜的好时候,父子三人大青早就出了门。

    小苗不放心也跟着去送饭,头上包着一袭蓝布手帕,挎着竹篮由伊丽丝陪着去河滩上的甲子号田地,莫阿斯扛着犁从那边走来,哈哈的笑着和庄子上的乡农交谈的愉快。虽然他的关中话还不是很流利,一点都不妨碍他喜欢和这些淳朴的人说话。

    不打扰莫阿斯的好心情,两人顺着埂子穿过一大片麦田,此时的麦田还没有播种,只是刚刚翻好,在白云底下散发着一股子泥土的芳香。

    到了地头就看见他们父子三人正沿着三条地垄种蒜。已经干的非常熟练了,手里的铲子往泥土里一插再别一下,一瓣带着蒜皮的蒜头就被种了下去,然后再轻轻地将泥土压实,蒜头的顶尖隐约可见。这样做的好处就是只要蒜头发芽,青苗就能轻易地顶破浮土从地里钻上来。

    云寿对这些活计很熟悉。因为父亲下地从来都是带着他的,在云烨看来,一个合格的家主可以不聪明,可以不仁慈,但是一定要懂得什么是立身之道。

    此时的大唐依然是标准的黄土文明,一个有着浓厚黄土气息的勋贵不会种地这简直就是不可原谅的。更不要说云家的发迹就是从土地开始的。

    河滩地其实就是菜地,每家每户都有一块,只不过大小有别罢了,现在是种蒜的季节,田地里到处都是种蒜的人家,关中人向来喜欢吃蒜,端着一老碗面条子如果没有两瓣子蒜头佐餐简直就不可想象。

    小苗站在田地里嘿嘿的傻笑,因为自己家里的田地最大,别人家只有窄窄的一小条,只有自己家的田地霸气的横在最好的地段上有好大一块。

    小的时候就梦想着能有好大的一块好地可以安身立命,现在好了,家里的土地很多,只要自己愿意想种什么就种什么。

    云暮不喜欢种地,但是爹爹在种地她就只好跟着过来,和爹爹以及大哥不同,云暮一点都不喜欢蒜瓣,这东西拿在手里的时间长一点都会沾上一身的臭味,所以她种的蒜就歪歪扭扭深浅不一,小苗只好跟在她的身后重新栽种,等到小苗撵上云暮的时候,云暮就干脆扔下蒜筐子交给小妈继续干活,反正小妈很好骗的,只要多叫两嗓子小妈,干什么都成。

    偷懒这种事情云暮可以干的肆无忌惮,云寿就不能这么干了,不但父亲不允许,就是母亲那里也说不过去。

    来回走了两趟,云烨擦擦额头的汗珠,叫住了云寿和小苗,一起来到地头安歇,父子俩一人端着一碗醪糟慢慢的喝着,云烨拿肩膀碰碰现在几乎和自己一样高的儿子说:“这段时间你娘让你管家,你干的怎么样?说说,外面的事情千头万绪的可不是那么好管理的。”

    云寿喝完了自己的醪糟瞅着父亲说:“其实也没有什么难的,咱家里的人手都是老人手,忠心耿耿十几二十年了,有什么不放心的,河北道管事的账目差了五百多枚银币对不上,众目睽睽之下老掌柜恨不得抹脖子,这事好多年都没有出过,五百多枚银币算不得大事情,河北道的流水每年要两万多枚金币的总量,这点钱确实上不得台面,老掌柜却把整个河北道翻了个天翻地覆,最后发现是他的小儿子在登州迷恋上了一位红歌姬,光了自己的钱,就从公帐里拆借了五百多枚银币又在那个歌姬的身上,本来只要补上就万事大吉,他却不敢和自己的父亲兄长说,这才让老掌柜在去年的年会上丢了老大的人。

    孩儿去年去齐州的探望姑姑,老掌柜带着他的幼子跪在孩儿面前哭的恓惶,说几十年的老脸面丢光了,准备请辞,孩儿自然拒绝了,只是训诫了他的幼子几句,就想把这件事情揭过去,毕竟老掌柜的脸面要比五百枚银币重要的太多了。

    谁知道老掌柜回到家里硬是拿刀剁下了他小儿子的一根指头,还将他从商队里革除了,那个红歌姬也被老掌柜给赎出来了,把她送给了自己的儿子,发誓不许这两个人走出家门一步,打算把自己的儿子当猪养。

    爹爹,您说老掌柜是不是做的太过份了?”

    云烨点点头说:“确实过份了,他那么做其实也是爱护自己的儿子,当猪养就是一句话,最多就是不许自己的小儿子沾手生意罢了,拿钱这种事情,只要拿一次,就会有第二次,老掌柜只是防患于未然罢了。

    不过你是主家,看问题就不能这样看,赏功罚过是你手里的武器,河北道的账目出了岔子,就说明那里的工作以及制度有漏洞,老掌柜难辞其咎,所以做出调整乃是必然,儿子,你从来都是一个聪明的孩子,知道该怎做爹爹就不搀和你的事情了。

    爹爹其实想问问你和烟容之间到底是怎么回事啊?这几天别别扭扭的,贺兰那个丫头也显得很别扭,臭小子,你不会干出什么事来了吧?你可不敢学老掌柜的小儿子期满自己的父亲,弄的最后一塌糊涂的不好收拾。”

    云寿期期艾艾的涨红了脸,不知道从何说起,小苗从旁边捂着嘴偷笑,见云寿无论如何也说不出来就帮他说:“夫君,事情倒没有,主要是烟容的娘亲逼着烟容回东宫,烟容不愿意回去,就逼着寿儿现在就娶她,咱家的规矩就是男子不到十八岁不娶亲,所以寿儿不答应,烟容就大哭,说寿儿不帮她。

    至于贺兰,总说自己已经十八岁了,如今还梳着丫鬟头,以为寿儿不要她了,这段时间也在发脾气,您不用管,都是惯出来的毛病,过几天就好。”

    云烨笑着摇摇头,在儿子的肩膀上拍拍,这是他自己的小烦恼,还需要他自己去解决,刚要起身去地里,就听云寿在自己的身后斩钉截铁的说:“爹爹,孩儿今年已经十六岁了,该是去军中历练一下的时候了,求爹爹成全。”

    “你不是已经在皇宫里补了差事吗?陛下新成立的千牛卫很是威风,怎么还想去军中?你本来就是军伍上的人,每个月的钱粮可不是白领的。”

    “爹爹您十四岁就在陇右军中随程爷爷征战西羌,程伯伯十三岁就到了军中历练,孩儿如今十六岁了,也该出去见识一下世面了。”云寿似乎没听见父亲前面说的话,把自己的要求又说了一遍。

    云寿很认真,云烨只好也认真起来,上下打量一下儿子,猛然间发现这小子确实长大成人了,少儿时期的肥胖现在已经变成了健壮,粗胳膊粗腿,加上一个圆脑袋确实有点将门虎子的味道,只是这个要求过于突然,云烨一时也不知道该如何应对。(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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