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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节迷林秋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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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旺财的权利受到了极大地威胁,这让它几乎无法容忍,以前的时候,能在书院里四处溜达的四条腿的动物就自己一个,现在到处都是圆滚滚的白相间的东西,泪山是自己最喜欢的方便之所,现在上面仰面朝天的躺着好几个怪物,漱泉那里也是自己喜欢的纳凉之所,如今也有好些怪物在那里喝水,岂有此理,旺财打算去把怪物撵走,不许它们和自己抢地盘。

    云烨硬是和李纲先生挤到一辆熊车上,老先生虽然有些不满,还是把身子往左边让让,给他腾出一些空位。

    “您了老人家在信里说的太吓人,小子的魂都要吓飞了,紧赶慢赶的回了家,打听到您老人家一切安康才敢跑来见您。”

    “难过的时候熬过去了,估计还能多熬两年,小烨啊,你是不是非常的畏惧陛下?”李纲从来不说废话,睁开眼睛就直奔主题,他总说自己老了,没时间和别人客套,开门见山的谈话方式已经成了常态。

    这话问的云烨有些尴尬,不知道如何回答。

    “你把大帝号献给皇帝,并且制定了严格的规章,老夫就知道你心生惧意,然后又不反对把小丫嫁给李佑,老夫就已经确定你在害怕,告诉老夫,你在害怕什么?舍不得你的那点富贵,还是舍不得你的家人?

    男子汉大丈夫畏手畏脚的活到你这样的地步还有什么痛快可言,人生一世草木一秋,时光过得太快,太急,有时候让你来不及思量这一生就已经浑浑噩噩的渡过去了,我辈都是有大志向的人。焉能在大节上有所缺失。

    老夫活的久一些,见过很多惊才绝艳之辈,明明能干出很多的大事,却被自己的心性所误,至死都默默无闻,胆怯这种情感,是做大事的大忌。“

    云烨苦涩的看着李纲说:“学生牵挂的太多,牵挂祖母,牵挂妻子。牵挂孩子,牵挂旺财,也牵挂朋友,身上背的包袱太重,有时候就不敢把步子走得太快。

    大帝号终究只是一个大玩具而已。小丫嫁给李佑是学生权衡之后的事情,学生也知道拿自己妹子的幸福权衡本身就不对,却不知如何反对。

    往大里说我想让这个国家尽量过的平稳一些,不要再发生大的波折,往小里说,就是小丫自己的性格注定了她一生想要获得幸福很难,能包容他的人太少了。天魔姬倾心教授的本事,让她从一开始就不向往男女之情的快乐,我试探过几次,小丫确实对优秀的男子并不喜欢。您难道没有发现么?小丫过份的痴缠学生了。“

    李纲闭着眼睛摇摇头说:“都是一笔烂帐,你们既然看中小丫学到的本事,而不是看中小丫本身,老夫还有什么话说。天魔姬就不是善类,后宫的那些杂学。最是侵人心智,小丫受到荼毒在所难免,好在这孩子天生善良,学了这些本事自保有余,既然如此,你就休要怪老夫把另一半卑贱者送给小丫,兰陵公主掌握的那些人已经被皇后侵蚀的干干净净了。

    小丫跟着天魔姬学到的东西难免阴毒了一些,用得多了会折损阳寿,让小丫过来伺候老夫几日,老夫教教这孩子如何把事情做得光明正大。“

    那只熊猫把两个人拖到假山前面阳光最充足的地方停了下来,李纲已经沉沉的睡着了,说了这么多的话,对他已经是一种负担了,云烨陪着躺在阳光下面,觉得很舒适。

    旺财的征战大业还在继续进行,只要看它威风凛凛的驱赶着几只熊猫四处奔逃就知道它如今是多么的快乐,前蹄在一只跑的慢一点的熊猫屁股上踏一下,那只熊猫就窜的更快了,直到自己的视线里再也没有一只熊猫这才舒坦的躺在地上,阳光晒得背部有些痒,就欢快的在地上打滚,用粗糙的地面摩擦一下发痒的背部,卷的尘土飞扬,好好地一匹红色宝马,变成了土黄色。

    迷林上空盘旋起一片黑雾,发出低低的轰鸣声,云烨吃了一惊,杀人蜂繁殖到这种规模可不行,这里是书院,万一那些杀人蜂跑到书院里来,会酿成大祸。

    “少操心,那些杀人蜂从不跨出迷林一步,老夫能活到现在,就是靠着天天食用杀人蜂的幼虫苟活到了现在,火炷现在已经能够控制这些蜂群了,书院总要有些防御手段,用兵马不合适,我们就用这些毒物来达到威慑目的也不错。“

    李纲明明在打呼噜,可是转眼间就说话了,也不知道他的睡眠质量为何会差到如此地步,起风了,云烨把毯子给李纲盖上,让仆役把李纲带回家休息,自己决定去迷林看看。

    拽了拽绳子,火炷就出现在小路上,看到云烨非常的高兴,请他进了自己的家,一户不大的院子,院子里还种着一些青菜,巨大的席子上晒满了各种干菜,一个用手帕包着头的青衣妇人背着一个戴着虎头帽的孩子正在席子上翻检那些干菜,见云烨走进来,施礼之后就走进了屋子。不一会就端了一壶茶过来,放在石桌上就继续干自己的活。

    “怎么,看你的样子是不打算出仕了?“云烨瞄了一眼东墙下那一大丛开的正艳的菊,难道说这就是火炷心迹的自述?

    “不出仕,没意思不说,劳心劳力的不好自处,我现在过的逍遥自在的为什么要给自己套枷锁?迷林一般人不敢接近,也没人愿意接手,只好由我自己来做,顺便做一些研究,和这些毒物相处的久了,发现他们也是能通人性的,比如这些峰子,只要我每年记得分窝,它们就规规矩矩的守在迷林里,与那些蜘蛛,蝎子一类的东西争锋。

    我听说南疆的人有制蛊的习惯,自己也试验了一些,现在蛊苗已经是第六代了,最厉害的虫是一只蝎子,已经变成红色的了,足足有我半个手掌大。“

    火炷好像非常的得意,举起自己食指说:“我已经开始每天喂它我的鲜血,据说三年有成,再有一年多,就能知道能不能成蛊,我很期待。”

    “我听说迷林着了一次大火?损失大么?”

    “有一些,损失了一些蜘蛛和蝎子,蚂蚁和峰子却没有什么损失,长安还是太寒冷了,并不利于这些生灵的生长,蚂蚁已经在褪色了,性情也没有第一批那样凶猛,我估计再有三五年就和本地的蚂蚁没有什么区别了,估计是杂交带来的恶果。”

    火炷没有说起那些放火者的命运,云烨也不问,火炷把这些毒物看得和性命一样宝贵,顾忌那些人已经死的不能再死了。

    喝了一会茶,火炷给云烨的鞋子上涂抹了一些汁液,自己却没有这样做,就带着云烨推开柴扉向迷林深处走去。

    “以后迷阵也不能让人随便走了,那里已经是蝎子的领地了,好些大蝎子就在那里安了家,我进入那里都会引来攻击,现在的迷阵真的已经是死地。”

    云烨对毒物并不陌生,可是看到树上密密的蜘蛛网,枯叶底下游走的黑黑的蝎子,诺大的林子里连鸟叫都听不见,死寂一片。

    “现在这里的几样毒物已经形成了平衡,不需要我们特意喂食,蚂蚁之所以繁殖不起来,大部分都被蝎子和蜘蛛吃掉了,您走的时候带走一些马蜂蜂卵和蜜,给马蜂准备的食物,也就是那些带条纹的蜜蜂,它们也发生了变异,产的蜜香气扑鼻,孙先生说是滋补的绝品,产量太少,也就书院的几位老先生能用,马蜂卵用油煎了,那滋味妙极了,除了离石先生偶尔要几条蜈蚣下酒,蝎子和蜘蛛那些先生们都不吃,只有我和孙先生吃一些,您要不要尝尝?”火炷努力地给云烨推荐他的新菜式,希望云烨也吃蝎子和蜘蛛,这样一来书院的先生们看自己就不至于太奇怪。

    “蝎子拿油炸了我还能享受,蜘蛛就算了,毛茸茸的影响胃口,不过我知道蜘蛛的味道也是很不错的,你吧蜂蛹和蜜多给我一些,身边都是老人家,给他们分分,以后形成制度吧,每人多少都划出例份,别人不给了。”

    云烨最奇怪的事情就是那些蝎子,蜘蛛,见了火炷就会避开,自己脚上涂了药物,还有两只蝎子不长眼的挡在前面挥大螯,杀狗的屠户从来不怕狗,再凶恶的狗见了他们都会乖乖地,火炷或许也是这样的情形。

    到底是深秋了,风一吹树上的叶子就哗啦啦的往下掉,火炷赶走了盘踞在亭子里的毒物,石头屋子里放了一整排铁柜子,云烨打开了其中的一个,仔细的检查自己放在这里的东西,每到这个时候火炷就会退出屋子,把空间留给云烨自己。

    最不值钱的就是白玉京的三面玉牌,最值钱的就是裹在丝绒里面的手机,看看旁边取下来的电池,也不知道能不能使,云烨并没有急着尝试,这东西打开一次,自己就多一次痛苦,如果可能就让它消失在世间的长河里了吧。

    ps:

    第一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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