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节知识产权在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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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云烨绞尽脑汁变着样翻新土豆的吃法,两个书院的学生的成就却让身为指引导师的云烨深感惭愧,司空见惯的东西居然需要学生来提醒。
凉粉世家的穷小子魏春鹏,爹娘成年累月的带着弟妹在西市卖凉粉,供他读书,这小子不负众望,在前年的考试中,一举进了书院,进入书院,才有效的减轻了家庭负担,都说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他从进入书院的第一天,就在饭堂帮厨,挣一点铜钱补贴家里,他认为弟妹们都该读书认字,妹子自己教,弟弟果断送进学堂,由先生教导。
帮厨也好,勤学也罢,他的成绩在书院都不是顶尖的,幼时从私塾先生那里学来的简单粗陋的学识让他在面对书院一大群精英子弟的时候吃尽苦头,几乎没有谁会注意每日饭堂里都会有一个身体单薄的少年吃力的端着大盆给其他学子打饭。
这些天书院里顿顿吃土豆,魏春鹏必须每日削大量的土豆,这是一个简单而枯燥的活计,有一天他在准备清洗泡了土豆丝的木盆时,发现木盆底沉淀了厚厚的一层白色物质,还以为是谁不小心把面粉倒进了盆子里,准备挖出来晒干再做成酵母蒸馒头用。
当他的手碰到白色物质的时候,他就知道这不是面粉,滑滑的,很松散,往嘴里送了一点,发现和生面粉差不多,就煮了一锅糊糊,准备去喂猪。
猪很喜欢吃,书院里的野外知识里有过讲解,人和猪的食谱很接近,猪能吃的,人吃了也不会毒死,他很想知道这东西到底是什么。就给自己也装了一点,尝尝,能吃,味道好像还不错。
糊糊看起来太恶心,也没有办法烹调,他就去找了自己的好友,兰玉树,准备一起研究一下怎么给这东西定型。
当两个人的研究经费申请报告送到云烨桌子上的时候,云烨又是欣慰,又是惭愧。自己连粉条这种大众性的食物也能忘记?
看着站在自己面前的两个毕恭毕敬的学生,云烨在报告上批了几个字,合上报告。递给了魏春鹏,走到他们的面前说:“很好啊,非常好,玉山书院里果然没有傻子,魏春鹏。兰玉树,如果你们的研究能够成功,我一定亲自做一些这东西请你们父母尝尝,我很期待你们能够成功,一旦成功,漫山遍野的土豆就不再是累赘。而是宝贝了,你们的发明一定会让你们名垂青史,百姓们也会一辈子记住你们的大恩大德。
你们看啊。兰玉树研究出来的这个东西只要稍微改一下,变成圆筒,底下加上一块钻满空的铁板,上面……“
等两个欢天喜地的学生走出办公室,云烨把自家的仆役喊了过来吩咐:“回去告诉夫人。就说咱家大量的收购土豆,还有小猪崽子。不限量,能收购多少就收购多少,好事情!”
多日留存的阴霾一下子散尽,有了粉条,谁还担心土豆过多?那东西比麦子还要好吃,免得颜之推一百岁的老人了,还要每日啃土豆,这不人道。
云烨的心情极好,又发现了一条生财之道,做粉条么,这个生意可以无限制的做下去,哪怕做的再大,也不会有人跳出来咒骂,在大唐,这样的生意才是好生意。
进到李纲先生的房间,把魏春鹏,兰玉树的报告存底,往老头子的案子上一放,自己得意的把茶壶灌满,给老头子斟了一杯茶。
老头子疑惑的打开报告,拿过自己的放大镜从头到尾的看了一遍,疑惑的问云烨:“你看这两个孩子能成?”
“一定能成,老爷子,这个世上最重要的就是想法,有了想法,其他的事情都只是砖石,拿来填补空洞就好,学生们既然向书院申请了经费,那么书院对他们研究出来的东西就有八成的权利,小子想买过来,您看多少钱合适?”
李纲抬起头,鄙视的看着云烨说,这东西一定能赚大钱,要不然你才不会这么着急,老夫不喜欢和人讨价还价,你还是去找许敬宗比较好,都不是好东西,这些事情看你们自己较量就好,不亏待那两个孩子,价格低了可不成。“
“老爷子,许敬宗什么德行您不清楚,那就是一个钻到钱眼里的货色,这次我代表的是云家,不是书院的先生云烨,他要是肯放过这个宰猪猡的机会,您觉得这还是他么?“
李纲笑的全身抖了起来指着云烨说:“你总是有理的,当初老夫等人就很不喜欢这个人,以为干干净净的书院里混进来了一匹饿狼,你非要说书院里不能全是正人君子,有一两个小人存在,用处很大,通过这几年检验,的确如你所言,和官府,和当地百姓,和商贾打交道,确实离不了他,他对书院的贡献大家有目共睹,在最危难的时候都没有跑,尽职尽责的做了自己的事,好样的,是我书院的人,你们两个去争论好了,老夫乐见其成,哈哈哈。“
走出李纲的办公室,还能听见老人家在欢笑,只要老人家高兴就好,越高兴的老人就越会长寿,这是好事。
许敬宗拿着报告翻来覆去的看了三遍,每看一遍报告就瞅一眼云烨,最后把合同扣在桌子上笑着说:“先生既然代表云家,那么就不要怪我公事公办,虽然一时间还没有弄清楚这里面有多大的利润,我已经能很肯定的认为,这是一笔好买卖,而且小不了,既然我不知道买卖有多大,当然没办法给出一个合适的价位,你看这样可好,书院准备付给两个学生一人五百贯,买下他们的两成权利,想来这两个孩子不会有意见,至于书院和云家就不必做买卖了,我们以技术入股,云家只管制作售卖,最后的利润两家平分你看如何?“
“老许,你也太狠了,书院一文不出,就独占五成,不成,最多两成,要不然我就不买了,你拿着书院的发明下崽去吧。”
“这不要紧,书院的孩子们能发明出来,迟早就会弄清楚自己造出来的东西到底会有多大利润,长安商家很多,不一定需要找你云家吧,四成,不能少了。”
许敬宗今日就像王八一样咬死了,就是不松口,最后好说歹说书院拿走了三成的利润,,合同签订之后,云烨苦着脸对许敬宗说:“云家亏大了。”
“不可能,云侯能把蝗虫卖出猪肉的价钱,孩子们做出来的东西一定不错,我还觉得书院亏了,刚才我要是咬死了要四成,看你的样子也会答应,现在,悔之晚矣。”
云烨驾着马车,愉快的回到家里,看到辛月在卧房里抽泣,这是怎么了?家里谁敢欺负她?李安澜都不敢。
“是你,就是你,惹得妾身被程婶婶,牛婶婶责骂,还被长安城里的贵妇们笑话,家里的土豆都吃不完,你还让无限制的收购,人家现在把妾身都叫瓜婆娘,跟着您一起败家。”
“一群妇人家,真是没见识,你以为土豆出来就只能啃着吃?知不知道,书院的弟子居然研究出一个好法子,把土豆磨碎了。沉淀出干粉,就像藕粉一样的东西,然后做成面条一样的东西,你说好不好,很简单,晾干之后放多长时间都不会坏,而且味道很好,到时候我给你做着吃一顿就知道了。
而且过滤出来的渣滓可以喂猪,这样的好事情上哪找去,一来解了百姓的燃眉之急,二来咱家也发一笔财,什么东西都是卖个新鲜,咱家以后不卖宝石了,现在的宝石卖不上价钱,改卖粉条了,衣食住行的买卖,才是好买卖,可以一辈子做下去。“
辛月就听不得钱,听云烨一说,立刻就笑颜如的靠在丈夫怀里娇气,自从李安澜来了之后,她就粘人粘的厉害。
李安澜在家里现在长气的厉害,除了旺财不太理她,家里上上下下都拿她当主妇对待,辛月的脾气再大,也抵不过李安澜的身份高贵,一个高高在上的人只要刻意的放下架子,身边会在一瞬间围拢一群人。
铃铛最喜欢云家的厨房,那里总能端出来无数的好东西,现在不同于在宫里,十八岁的大姑娘活的无忧无虑,只是看到云烨的时候,总是低着头,拿眼角悄悄地偷看,如果云烨多看她一会,就能愉快一整天,云烨知道她的心思,只是不戳破,现在对于辛月,已经充满愧疚了,再纳妾,不好说也说不过去。
对于女人,云烨的心很淡,那日暮已经算的上是绝色佳人了,辛月和李安澜长得也超出了一般水准,他更在意的是感情的交流,而不是*裸的肉欲。
羡慕过盖苏文和荣华女的那种感情,再回想自己的三个女人,结果发现,如果自己打算自杀,那日暮会无条件的追随,辛月会考虑之后,决定还是把孩子养大才是正经,至于李安澜,会悲伤几年,然后开始筹备儿子的大业。
这样很好,那日暮的方式不可取,把闺女孤零零的扔下去陪伴一具冰冷的尸体,这是脑残行为,必须改正,辛月的选择才是对的,李安澜从小就接受的是皇家利益教育,想要改过来,难了点。
ps:
第二节
凉粉世家的穷小子魏春鹏,爹娘成年累月的带着弟妹在西市卖凉粉,供他读书,这小子不负众望,在前年的考试中,一举进了书院,进入书院,才有效的减轻了家庭负担,都说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他从进入书院的第一天,就在饭堂帮厨,挣一点铜钱补贴家里,他认为弟妹们都该读书认字,妹子自己教,弟弟果断送进学堂,由先生教导。
帮厨也好,勤学也罢,他的成绩在书院都不是顶尖的,幼时从私塾先生那里学来的简单粗陋的学识让他在面对书院一大群精英子弟的时候吃尽苦头,几乎没有谁会注意每日饭堂里都会有一个身体单薄的少年吃力的端着大盆给其他学子打饭。
这些天书院里顿顿吃土豆,魏春鹏必须每日削大量的土豆,这是一个简单而枯燥的活计,有一天他在准备清洗泡了土豆丝的木盆时,发现木盆底沉淀了厚厚的一层白色物质,还以为是谁不小心把面粉倒进了盆子里,准备挖出来晒干再做成酵母蒸馒头用。
当他的手碰到白色物质的时候,他就知道这不是面粉,滑滑的,很松散,往嘴里送了一点,发现和生面粉差不多,就煮了一锅糊糊,准备去喂猪。
猪很喜欢吃,书院里的野外知识里有过讲解,人和猪的食谱很接近,猪能吃的,人吃了也不会毒死,他很想知道这东西到底是什么。就给自己也装了一点,尝尝,能吃,味道好像还不错。
糊糊看起来太恶心,也没有办法烹调,他就去找了自己的好友,兰玉树,准备一起研究一下怎么给这东西定型。
当两个人的研究经费申请报告送到云烨桌子上的时候,云烨又是欣慰,又是惭愧。自己连粉条这种大众性的食物也能忘记?
看着站在自己面前的两个毕恭毕敬的学生,云烨在报告上批了几个字,合上报告。递给了魏春鹏,走到他们的面前说:“很好啊,非常好,玉山书院里果然没有傻子,魏春鹏。兰玉树,如果你们的研究能够成功,我一定亲自做一些这东西请你们父母尝尝,我很期待你们能够成功,一旦成功,漫山遍野的土豆就不再是累赘。而是宝贝了,你们的发明一定会让你们名垂青史,百姓们也会一辈子记住你们的大恩大德。
你们看啊。兰玉树研究出来的这个东西只要稍微改一下,变成圆筒,底下加上一块钻满空的铁板,上面……“
等两个欢天喜地的学生走出办公室,云烨把自家的仆役喊了过来吩咐:“回去告诉夫人。就说咱家大量的收购土豆,还有小猪崽子。不限量,能收购多少就收购多少,好事情!”
多日留存的阴霾一下子散尽,有了粉条,谁还担心土豆过多?那东西比麦子还要好吃,免得颜之推一百岁的老人了,还要每日啃土豆,这不人道。
云烨的心情极好,又发现了一条生财之道,做粉条么,这个生意可以无限制的做下去,哪怕做的再大,也不会有人跳出来咒骂,在大唐,这样的生意才是好生意。
进到李纲先生的房间,把魏春鹏,兰玉树的报告存底,往老头子的案子上一放,自己得意的把茶壶灌满,给老头子斟了一杯茶。
老头子疑惑的打开报告,拿过自己的放大镜从头到尾的看了一遍,疑惑的问云烨:“你看这两个孩子能成?”
“一定能成,老爷子,这个世上最重要的就是想法,有了想法,其他的事情都只是砖石,拿来填补空洞就好,学生们既然向书院申请了经费,那么书院对他们研究出来的东西就有八成的权利,小子想买过来,您看多少钱合适?”
李纲抬起头,鄙视的看着云烨说,这东西一定能赚大钱,要不然你才不会这么着急,老夫不喜欢和人讨价还价,你还是去找许敬宗比较好,都不是好东西,这些事情看你们自己较量就好,不亏待那两个孩子,价格低了可不成。“
“老爷子,许敬宗什么德行您不清楚,那就是一个钻到钱眼里的货色,这次我代表的是云家,不是书院的先生云烨,他要是肯放过这个宰猪猡的机会,您觉得这还是他么?“
李纲笑的全身抖了起来指着云烨说:“你总是有理的,当初老夫等人就很不喜欢这个人,以为干干净净的书院里混进来了一匹饿狼,你非要说书院里不能全是正人君子,有一两个小人存在,用处很大,通过这几年检验,的确如你所言,和官府,和当地百姓,和商贾打交道,确实离不了他,他对书院的贡献大家有目共睹,在最危难的时候都没有跑,尽职尽责的做了自己的事,好样的,是我书院的人,你们两个去争论好了,老夫乐见其成,哈哈哈。“
走出李纲的办公室,还能听见老人家在欢笑,只要老人家高兴就好,越高兴的老人就越会长寿,这是好事。
许敬宗拿着报告翻来覆去的看了三遍,每看一遍报告就瞅一眼云烨,最后把合同扣在桌子上笑着说:“先生既然代表云家,那么就不要怪我公事公办,虽然一时间还没有弄清楚这里面有多大的利润,我已经能很肯定的认为,这是一笔好买卖,而且小不了,既然我不知道买卖有多大,当然没办法给出一个合适的价位,你看这样可好,书院准备付给两个学生一人五百贯,买下他们的两成权利,想来这两个孩子不会有意见,至于书院和云家就不必做买卖了,我们以技术入股,云家只管制作售卖,最后的利润两家平分你看如何?“
“老许,你也太狠了,书院一文不出,就独占五成,不成,最多两成,要不然我就不买了,你拿着书院的发明下崽去吧。”
“这不要紧,书院的孩子们能发明出来,迟早就会弄清楚自己造出来的东西到底会有多大利润,长安商家很多,不一定需要找你云家吧,四成,不能少了。”
许敬宗今日就像王八一样咬死了,就是不松口,最后好说歹说书院拿走了三成的利润,,合同签订之后,云烨苦着脸对许敬宗说:“云家亏大了。”
“不可能,云侯能把蝗虫卖出猪肉的价钱,孩子们做出来的东西一定不错,我还觉得书院亏了,刚才我要是咬死了要四成,看你的样子也会答应,现在,悔之晚矣。”
云烨驾着马车,愉快的回到家里,看到辛月在卧房里抽泣,这是怎么了?家里谁敢欺负她?李安澜都不敢。
“是你,就是你,惹得妾身被程婶婶,牛婶婶责骂,还被长安城里的贵妇们笑话,家里的土豆都吃不完,你还让无限制的收购,人家现在把妾身都叫瓜婆娘,跟着您一起败家。”
“一群妇人家,真是没见识,你以为土豆出来就只能啃着吃?知不知道,书院的弟子居然研究出一个好法子,把土豆磨碎了。沉淀出干粉,就像藕粉一样的东西,然后做成面条一样的东西,你说好不好,很简单,晾干之后放多长时间都不会坏,而且味道很好,到时候我给你做着吃一顿就知道了。
而且过滤出来的渣滓可以喂猪,这样的好事情上哪找去,一来解了百姓的燃眉之急,二来咱家也发一笔财,什么东西都是卖个新鲜,咱家以后不卖宝石了,现在的宝石卖不上价钱,改卖粉条了,衣食住行的买卖,才是好买卖,可以一辈子做下去。“
辛月就听不得钱,听云烨一说,立刻就笑颜如的靠在丈夫怀里娇气,自从李安澜来了之后,她就粘人粘的厉害。
李安澜在家里现在长气的厉害,除了旺财不太理她,家里上上下下都拿她当主妇对待,辛月的脾气再大,也抵不过李安澜的身份高贵,一个高高在上的人只要刻意的放下架子,身边会在一瞬间围拢一群人。
铃铛最喜欢云家的厨房,那里总能端出来无数的好东西,现在不同于在宫里,十八岁的大姑娘活的无忧无虑,只是看到云烨的时候,总是低着头,拿眼角悄悄地偷看,如果云烨多看她一会,就能愉快一整天,云烨知道她的心思,只是不戳破,现在对于辛月,已经充满愧疚了,再纳妾,不好说也说不过去。
对于女人,云烨的心很淡,那日暮已经算的上是绝色佳人了,辛月和李安澜长得也超出了一般水准,他更在意的是感情的交流,而不是*裸的肉欲。
羡慕过盖苏文和荣华女的那种感情,再回想自己的三个女人,结果发现,如果自己打算自杀,那日暮会无条件的追随,辛月会考虑之后,决定还是把孩子养大才是正经,至于李安澜,会悲伤几年,然后开始筹备儿子的大业。
这样很好,那日暮的方式不可取,把闺女孤零零的扔下去陪伴一具冰冷的尸体,这是脑残行为,必须改正,辛月的选择才是对的,李安澜从小就接受的是皇家利益教育,想要改过来,难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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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