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奴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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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元王朝,帝都,尚书程大人内府,天刚放亮。
啪!啪!啪!
一根粗如小儿手臂的藤条,一鞭又一鞭,正抽打在一个一身粗布穿着,皮肤黝黑的十六七岁的青年奴仆背上。
藤条上长有倒刺,看起来非常骇人。一鞭子下去,就将青年奴仆打的是衣衫碎裂,皮开肉绽。
将他原本还算是壮实的后背,抽打的是血肉模糊,伤痕遍布。
血液早已从鲜红色,变成了紫黑色,顺着青年奴仆微微有点弯曲的脊背,流淌到地上。
内府王管家,一边指挥人行刑,一边冲着看台下早就瑟瑟发抖的百十号奴仆和婢女,大声斥责。
“看到没有?这就是不好好在我们程府做事,一心蛊惑三公子的下场!
昨夜这个奴才,为了讨三公子的欢心,居然敢自作主张,带三公子去烟花之地喝花酒!
还在那青楼里与人起了冲突!
为了一个卖唱的卑贱戏子,竟残暴的将人打死!
三公子乃是尚书大人最喜爱的一位儿子,身份高贵!
他要是受了伤,谁能承担起这份责任!
一个小小的奴才,是谁给你的胆子!
打,给我狠狠的打!”
看台下面,有知道内情的人,开始窃窃私语。
“这个程毅,不过是一个小小的书童,还是刚从马夫的位置上升上来的,怎么有这么大的胆子,带着三公子去喝花酒?”
“就是,整个府上,谁不知道三公子乃尚书大人最喜欢的小妾所出,虽然三公子修炼没有天赋,但是他能说会道,口才了得,经常哄的尚书大人哈哈大笑。”
“切,你们知道什么呀?这个程毅,平日里最为胆小不过了,他怎么有胆子,能替三公子的拿主意呢?”
“哦?那你说说,到底是怎么回事?”
“哼,想听故事?请我吃酒,我就告诉你们!”
“好,我们答应你小天哥不就是了。”
“告诉你们也无妨,其实是三公子刚出了禁闭,想着去烟花之地寻欢作乐,没想成,因为和其他大人家的公子哥争风吃醋,看上了同一个姑娘,想要用强,没想到,卖唱的小娘子怎么也不从了三公子,结果三公子一怒之下,强了人不说,事后还残忍地将人打死了!”
“那人是三公子杀的,关程毅这个书童什么事?”
“怪不得你这个人当了十几年的奴才,却还是倒你的夜壶呢?三公子乃是什么身份,是尚书大人最喜欢的小妾的唯一所出,这等丑事,当然是找一个人出来顶替!才好洗刷三公子身上的恶名。”
“哦,原来是这样。多谢小天哥提点。”
被打的青年奴仆,名叫程毅,从他还在娘胎里的时候,就已经是把命都卖给了程府。
他们家世代为奴,为奴籍,身份卑贱,按照天元王朝的律法,不光是他,就连他的儿子,孙子,子子孙孙,都是程府的私产。
别说是被藤条抽打了,就算是被主人打杀,也不过是一句话的事情,连官府都不用惊动。
程毅紧咬牙关,都快将牙齿给咬碎,吞到肚子里去了,努力不让自己倒在地上。
他内心十分愤恨,但又不敢抬头。
怕自己眼睛里的仇恨和怨气,会被王管家等人察觉。
只好死死的把头埋在胸口。
好不容易撑到了行刑结束,身体早就晃晃悠悠,站立不稳了。
仿佛一阵风吹来,就要跌倒似的。
哼!
王管家轻哼一声,扬长而去,给三公子的生母,柳姨娘回复去了。
没有再搭理犹如丧家之犬的程毅。
这等卑贱的奴仆,救治就懒得救治,那是浪费药材。
抗过去,就继续在程府卖命,当他的奴才,如果抗不过去,就只能被人扔到南山的小树林,成为野狗的口粮。
拖着残破的身躯,程毅用他顽强的意志力,挣扎着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说是房间,倒不如说是杂物间比较合适。
他刚从马夫的位置上,升到了书童没几天,还没来得及搬离马厩后面的杂物间,正好,这下也彻底不用搬离了。
回到杂物间的程毅,这才暴露自己真实的情绪。
啊啊啊!
这该死的王管家!
这该死的封建制度!
这该死的身份差距!
为什么?
为什么同样是人,有的,出生下来,就含着金汤匙!
而他,出生就是最卑贱的奴仆!
他不服!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千万别让我程毅一朝得势,不然,今日之辱,我誓要千倍、万倍归还!”
天元王朝,以武立国。
自本朝太祖靠着一双铁拳,赢得天下后,天下习武之风,日益更胜。
程毅原本想着,靠着自己的小聪明,偷偷的学习,能看书写字,从马夫到书童,就已经摆脱了自己悲惨的命运。
但今天他才知道,读书,在天元王朝,是谁没用的。
满朝上下,哪个位极人臣的官僚,不是武道高手?
百无一用是书生,况且程毅就是程府的一个家生子,连参加科举考试的机会都没有。
这一刻,他终于下定决心,从今天起,就开始习武。
他不想再做任人宰割的羔羊,他不想把刀子,递到别人的手里。
他,要做真正的执刀人!
第二天一大早,天刚蒙蒙亮,程毅就拖着受伤的身躯,来到马厩里,开始了喂马。
先把颗粒饱满的黄豆,磨成浆,再打上十几个鸡蛋,倒入各种细粮充分搅拌,然后才能喂给马儿吃。
就说是喂马的马粮,都不知道比多少奴仆的吃食还要好!
没办法,在三公子眼中,十个奴才的命,都不如他心爱的马儿值钱!
喂完马儿之后,还要牵着马儿,在附近遛一圈,让马儿充分的消消食。
借着遛马的功夫,程毅瞧瞧的靠近了校场,看着校场里面的护院练武。
“呼!哈!”
“砰砰!”
“轰!卡!”
校场里的众人,正在一个高大男人的带领下,认真的演练着一招一式。
程毅认识这个男人,他是尚书大人花重金请过来的护院队长,撕裂掌赵勇。
赵勇身高七尺,昂首挺立,浑身肌肉壮硕,好似爆炸一般,雄武有力。
特别是他那一张蒲扇般的大手,泛着黄铜色,传闻,赵勇靠着他的家传绝学撕裂掌,可以轻易的将一块重达几百斤的石碾,给劈成两半。
啪!啪!啪!
一根粗如小儿手臂的藤条,一鞭又一鞭,正抽打在一个一身粗布穿着,皮肤黝黑的十六七岁的青年奴仆背上。
藤条上长有倒刺,看起来非常骇人。一鞭子下去,就将青年奴仆打的是衣衫碎裂,皮开肉绽。
将他原本还算是壮实的后背,抽打的是血肉模糊,伤痕遍布。
血液早已从鲜红色,变成了紫黑色,顺着青年奴仆微微有点弯曲的脊背,流淌到地上。
内府王管家,一边指挥人行刑,一边冲着看台下早就瑟瑟发抖的百十号奴仆和婢女,大声斥责。
“看到没有?这就是不好好在我们程府做事,一心蛊惑三公子的下场!
昨夜这个奴才,为了讨三公子的欢心,居然敢自作主张,带三公子去烟花之地喝花酒!
还在那青楼里与人起了冲突!
为了一个卖唱的卑贱戏子,竟残暴的将人打死!
三公子乃是尚书大人最喜爱的一位儿子,身份高贵!
他要是受了伤,谁能承担起这份责任!
一个小小的奴才,是谁给你的胆子!
打,给我狠狠的打!”
看台下面,有知道内情的人,开始窃窃私语。
“这个程毅,不过是一个小小的书童,还是刚从马夫的位置上升上来的,怎么有这么大的胆子,带着三公子去喝花酒?”
“就是,整个府上,谁不知道三公子乃尚书大人最喜欢的小妾所出,虽然三公子修炼没有天赋,但是他能说会道,口才了得,经常哄的尚书大人哈哈大笑。”
“切,你们知道什么呀?这个程毅,平日里最为胆小不过了,他怎么有胆子,能替三公子的拿主意呢?”
“哦?那你说说,到底是怎么回事?”
“哼,想听故事?请我吃酒,我就告诉你们!”
“好,我们答应你小天哥不就是了。”
“告诉你们也无妨,其实是三公子刚出了禁闭,想着去烟花之地寻欢作乐,没想成,因为和其他大人家的公子哥争风吃醋,看上了同一个姑娘,想要用强,没想到,卖唱的小娘子怎么也不从了三公子,结果三公子一怒之下,强了人不说,事后还残忍地将人打死了!”
“那人是三公子杀的,关程毅这个书童什么事?”
“怪不得你这个人当了十几年的奴才,却还是倒你的夜壶呢?三公子乃是什么身份,是尚书大人最喜欢的小妾的唯一所出,这等丑事,当然是找一个人出来顶替!才好洗刷三公子身上的恶名。”
“哦,原来是这样。多谢小天哥提点。”
被打的青年奴仆,名叫程毅,从他还在娘胎里的时候,就已经是把命都卖给了程府。
他们家世代为奴,为奴籍,身份卑贱,按照天元王朝的律法,不光是他,就连他的儿子,孙子,子子孙孙,都是程府的私产。
别说是被藤条抽打了,就算是被主人打杀,也不过是一句话的事情,连官府都不用惊动。
程毅紧咬牙关,都快将牙齿给咬碎,吞到肚子里去了,努力不让自己倒在地上。
他内心十分愤恨,但又不敢抬头。
怕自己眼睛里的仇恨和怨气,会被王管家等人察觉。
只好死死的把头埋在胸口。
好不容易撑到了行刑结束,身体早就晃晃悠悠,站立不稳了。
仿佛一阵风吹来,就要跌倒似的。
哼!
王管家轻哼一声,扬长而去,给三公子的生母,柳姨娘回复去了。
没有再搭理犹如丧家之犬的程毅。
这等卑贱的奴仆,救治就懒得救治,那是浪费药材。
抗过去,就继续在程府卖命,当他的奴才,如果抗不过去,就只能被人扔到南山的小树林,成为野狗的口粮。
拖着残破的身躯,程毅用他顽强的意志力,挣扎着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说是房间,倒不如说是杂物间比较合适。
他刚从马夫的位置上,升到了书童没几天,还没来得及搬离马厩后面的杂物间,正好,这下也彻底不用搬离了。
回到杂物间的程毅,这才暴露自己真实的情绪。
啊啊啊!
这该死的王管家!
这该死的封建制度!
这该死的身份差距!
为什么?
为什么同样是人,有的,出生下来,就含着金汤匙!
而他,出生就是最卑贱的奴仆!
他不服!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千万别让我程毅一朝得势,不然,今日之辱,我誓要千倍、万倍归还!”
天元王朝,以武立国。
自本朝太祖靠着一双铁拳,赢得天下后,天下习武之风,日益更胜。
程毅原本想着,靠着自己的小聪明,偷偷的学习,能看书写字,从马夫到书童,就已经摆脱了自己悲惨的命运。
但今天他才知道,读书,在天元王朝,是谁没用的。
满朝上下,哪个位极人臣的官僚,不是武道高手?
百无一用是书生,况且程毅就是程府的一个家生子,连参加科举考试的机会都没有。
这一刻,他终于下定决心,从今天起,就开始习武。
他不想再做任人宰割的羔羊,他不想把刀子,递到别人的手里。
他,要做真正的执刀人!
第二天一大早,天刚蒙蒙亮,程毅就拖着受伤的身躯,来到马厩里,开始了喂马。
先把颗粒饱满的黄豆,磨成浆,再打上十几个鸡蛋,倒入各种细粮充分搅拌,然后才能喂给马儿吃。
就说是喂马的马粮,都不知道比多少奴仆的吃食还要好!
没办法,在三公子眼中,十个奴才的命,都不如他心爱的马儿值钱!
喂完马儿之后,还要牵着马儿,在附近遛一圈,让马儿充分的消消食。
借着遛马的功夫,程毅瞧瞧的靠近了校场,看着校场里面的护院练武。
“呼!哈!”
“砰砰!”
“轰!卡!”
校场里的众人,正在一个高大男人的带领下,认真的演练着一招一式。
程毅认识这个男人,他是尚书大人花重金请过来的护院队长,撕裂掌赵勇。
赵勇身高七尺,昂首挺立,浑身肌肉壮硕,好似爆炸一般,雄武有力。
特别是他那一张蒲扇般的大手,泛着黄铜色,传闻,赵勇靠着他的家传绝学撕裂掌,可以轻易的将一块重达几百斤的石碾,给劈成两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