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随风奔跑自由是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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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
男人直接从自己打的地铺惊醒,大口大口地喘着气,我这是.....
他又急忙看着自己身上,呆住了,多年来的啤酒肚没有了、胡茬子没有了、纹身也没有了....胸肌又出现了.....
我这是,回来了?我权旭,又一次,回来了吗?
权旭依然喘着气,脑海中开始闪回前世生前最后看见的画面,邓中山跟几个皇家卫队拿着枪朝着自己射击,感觉自己身体如同被刀子刺进去疯狂搅动。想到这,权旭身体止不住地颤栗。
过了好一会儿,权旭才开始冷静下来,用手抹掉额头的汗,摇摇头吐槽一句:“邓中山居然跑去给那蠢货当卫队长。”
权旭现在身处公历492年,赛多玛联盟国西北安西市下面的一个镇郊。而他,现在只是一个初出茅庐的小子,从镇子里出来后想着去大城市打拼打拼,是一个充满梦想的年轻人。
呼,看着晌午的太阳,太阳刚过正午不久.......糟了,邓中山走前头去了!别死咯。
权旭一个鲤鱼打挺站了起来,收拾了一下自己带着的包袱,赶紧沿着公路小跑着追赶。
权旭边跑边想,我这是又一次回到了20岁,第二次了。他摆摆脑袋,热风吹在脸上,陈旧的记忆如同老酒沉淀,摇一摇,又飘了起来。
我相当于活了三世,第一世自己参军后一路走来掌握了军队大权,在军队帮忙下和平政变了元老会,改制皇帝制,当了几天皇帝,没多久自己就死在了酒桌上。
第二世自己再次在镇郊重生,再也没有了第一世的斗志,自己全想着去躺平。他过够了那种打拼的生活,于是进了安西市之后,找了家维修店,成为了维修工人,一辈子混迹在酒吧和维修店之间。
最后看见那个前世跪拜在自己脚下的蠢货居然当了总统,娶了自己前世的皇后还生了个男孩。自己喝完了酒,也想明白了人生,赖活着不如好死,自己买了两把枪带了点吃的喝的就跑去首都找总统。
总统府大门没进直接给警卫队长给射爆了....他娘滴,第一世好兄弟邓中山居然还是总统府的警卫队长。
他知道这一世重生,也许是上天给他赎罪的机会,第二世没把握好,第三世还能重来,天知道会不会有第四世。他不能再像前世一样,浪费机会了!
呼呲、呼呲!权旭现在就是一个大小伙子,身上的肉精壮精壮的,浑身上下都是劲,他越跑越快,感觉都要起飞了。第二世的他天天当个维修工体力也不差,只是整个抽烟喝酒拖坏了身子,现在他什么毛病也没有,现在精神头好的不得了。
“随风奔跑自由是方向!啊——我回来了!去你的世界,你爷爷我回来了!呜呼,哈,哈,哈,哈!”
公路上生生给权旭跑出了扬沙,像个野蛮的公牛一样。
不远处公路旁,三个匪徒正看着眼前刚刚绑好的男人,一个带着毡帽的匪徒正翻着男人的包袱呢,突然抬起头来:“老大,你有没有听见什么声音啊?”。
被称作老大的酒巢鼻匪徒眯着眼睛听了一会:“老三,你是不是听错了。”
最后一个匪徒左眼眶上肿得快睁不开眼睛,他恶狠狠地对着被绑着的男人拳脚相加地发泄着:“三弟不会给吓傻了吧。我老二可不怕。”说完,他又重重地给了男人一拳。
眼前的男人眼中虽然有火气但是此时也是被打得鼻青脸肿,浑身上下都是伤,但是他好像也听见了什么声音,好像有人在叫唤。
哒哒哒达,急促的脚步声传来,一道人影从路边大石头后边窜出来,“邓中山!你爹来救你了!”
没等戒备着的老大反应过来,那人影一出现,就有一把飞刀飞了过来,插进他的喉咙上。匪徒老大一下子就护着自己脖子,咳滋两声就倒地上了。
人影正是急忙跑过来救人的权旭,他三两个箭步冲到匪徒老二面前,一记右勾拳把他右边眼睛给打了。
“哎哟!!”匪徒老二忙捂着自己两只眼睛满地打滚。
这两下操作可给被绑着的男人看呆了,这是遇见武林高手了!不,绿林好汉!
权旭没着急给男人解绑,他腰间又拔出一柄小刀,架势要准备给匪徒老三也来上一下。匪徒老三则是坐在地上看看权旭看看自己倒地的大哥,抢着哭了出来。
他在权旭冲出来的第一时间想起身,哪知道权旭飞刀这么准把自己大哥给扎死了,他起身的动作也给吓了一跳,没蹬起来,直接坐在了地上。
匪徒老三直接冲权旭跪下磕头,大声哭呼道:“好汉,好汉,我不害你,我只想要回这死的人尸体,他是我同村,我不带回去,会被他爹妈打死啊。”,匪徒老三边磕着响头边偷瞄着权旭,见权旭用一种玩味的笑容看着他,没想太多,他边磕边挪向老大的尸体。
权旭看着匪徒老三慢慢接近老大的尸体,摆摆脑袋:“没长进啊,三世了,每次都会哭鼻子,我以为这次你会玩点新花样。”
“啊?”匪徒老三有些听不明白权旭在说啥,这男的是个傻子吧,他又偷瞄了一眼老大腰间,那里是匪徒三兄弟里的唯一一把枪,拿到就能给大哥报仇了!
两步,一步,半步!看着自己离大哥尸体越来越近,匪徒老三心都要提到嗓子眼了,可能是头磕多了,他头脑有些发胀,连脖子都粗红了起来。
肯定能得手!最后半步匪徒老三直接像个青蛙一样扑过去,想摸出老大的手枪。地还没落,他就条件反射一般护着脖子,他不可思议地看了眼权旭,死死说不出话来,没想明白为啥这个半路冒出来的男人会如此凶悍,跑马灯一般回想着自己的人生,也许就该听爹妈的话,不干这腌臜勾当。
你这三兄弟,三世命中该绝啊,第一世拼死你们,第二世躲不过又拼死你们,第三次我不会傻傻的去冒险了,先下手为强。
权旭慢慢走近匪徒老大和老三的尸体尸体:“嘿,也算有缘了,下辈子别做土匪了。”,他弯下腰来,从老大腰间摸出把手枪,熟悉的手枪,这可是他前进道路上的重要道具了。
匪徒老二那里也不知道在干嘛,就这么木在地上,权旭和邓中山一人给了一只眼睛打成肿瞎子。
权旭收好手枪,拿着刀几下将绑在邓中山身上的绳子割了下来。邓中山连忙感激得叫:“恩公、大侠、好汉,感激不尽,救人一命……”
啪!一耳光过来,权旭突然没好气地对邓中山来了一下,直接给邓中山打懵了,恩公这是杀人狂魔!?
邓中山这小子,娘奶滴去做了那蠢货的狗腿子,上辈子给我打成筛子了。权旭本来没想打邓中山的,割开绳子后看着邓中山的脸,又看他叫唤起来,就忍不住抽了一巴掌。
打完这巴掌后,权旭对邓中山上辈子的气就消了一大半,不过现在看着他的脸就感觉自己肚子抽抽。
“别瞎叫换。”权旭没啥好气地离开了邓中山身边,走到匪徒老二那里。邓中山也是没闲着,吃着痛收拾自己包袱去了。
匪徒老二眼睛眯成了一条缝,也不知道能不能看得见,就躺在地上,晌午太阳照射下,脸色白中带青,像个死人。
权旭走上匪徒老二跟前,眉头皱了起来,什么味儿?这怂包蛋子尿了,匪徒老二双股之间的布全湿透了。
“我不杀你,你给他们两个收尸,别报警,否则照样有能力弄死你,好好回家做个营生。”权旭知道这匪徒老二是个欺软怕硬的主,第一世、第二世拼死他们老大后,他第一时间抛下老三第一个跑了。
权旭也不想全杀了三人,首先杀了三人免不得治安官和警察过来查,这一世他要避免出名,更多的是做好自己的事。
自己放过今天放过老二,只要他回家好好干活,总有口饭吃。因为匪徒老二干的勾当不干净,也不好声张老大和老三的事。
听见这话的匪徒老二,像是那晒干的咸鱼被浇上了一瓶水,扑腾扑腾地翻过身来,循着声音连连对权旭道:“好汉,谢谢你,不多说,以后我一定改邪归正。”,也不管尿不尿裤子,兄弟死没死。
哼,权旭不屑地笑笑,没理匪徒老二:“邓中山,你把那匪老三身上的东西都拿走。我们上路。”
邓中山也迷糊了,恩公怎么知道我的名字:“哎,好嘞,恩公,你不说我也会弄。”,邓中山手中动作倒是没停下,游走在匪徒老大和老三身上。
权旭习惯地想抽个烟,摸了摸荷包,空扁扁的,这才记起来自己刚出镇上,穷得叮当响,更别说还有烟了。,这身体还没烟瘾呢,就是心瘾。
邓中山看权旭样子,身子比嘴巴快,抽出一包打开过的大西北就要递给权旭。
权旭点点头就要接过就僵了下来,不耐烦地说:“拿你那包没开过的出来。”,这小子第一世把烟藏自己底裤兜子里,隔着自己二弟就一层纱,他嫌弃这开过的。
邓中山倒是没多犹豫扒拉开裤子掏出了自己的没开过的大西北。咦,恩公怎么知道?
“恩公,谢谢你啊,没有你,我指定给绑肉票去了。”,这肉票就是人质的意思,在联盟西北,给劫匪当了肉票,身上少个指头耳朵都是运气好的了,惹得劫匪不高兴,没点家境,直接杀了丢荒郊野岭上。
权旭接过烟,低头给邓中山帮他点燃,猛吸一口后干咳起来:“以后不要叫我恩公,我叫权旭,以后你就叫我权旭。”
“我,这个我,恩公,啊不,权旭。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邓中山正想介绍自己呢,才发现刚刚权旭就叫过自己名字。
权旭发现自己漏了嘴,但还好是跟着邓中山这事,原来是他午休一会之后遇见了邓中山,俩人都是一个镇子不同地方的,结伴要去安西市。不知怎么滴,这回醒过来晚了,给他走前面去了。
“邓中山,说起来你可能不信,我午休做了个梦,梦见你被这匪徒绑了去,我路见不平一声吼啊救了你……然后醒了,然后追你来了。”
“贵人呐贵人呐,上天保佑保佑,谢谢你啊,权旭,这要是给匪徒绑了去,还不知道是个啥下场。”邓中山把这个权旭随口扯的谎话当了真,听了进去。
倒不是邓中山是傻子蛋,而是刚刚发生的一切都让邓中山信以为真。切,这还能是权旭经历过一切再时空穿梭?这才扯淡,我才不信那一套,老天真是保佑托梦给我邓中山找了个贵人呐。
“权旭贵人啊,你这个飞刀技术我看挺准啊,哪天教教我。”邓中山像个傻大个呵呵地腆着脸凑上权旭。
“那你上酒馆去吧。”权旭倒是没啥不想交,只是这飞刀技术全是前世混酒馆,天天扔,月月扔练出来的,全凭手感,而且喝了酒更是准头一绝。
男人直接从自己打的地铺惊醒,大口大口地喘着气,我这是.....
他又急忙看着自己身上,呆住了,多年来的啤酒肚没有了、胡茬子没有了、纹身也没有了....胸肌又出现了.....
我这是,回来了?我权旭,又一次,回来了吗?
权旭依然喘着气,脑海中开始闪回前世生前最后看见的画面,邓中山跟几个皇家卫队拿着枪朝着自己射击,感觉自己身体如同被刀子刺进去疯狂搅动。想到这,权旭身体止不住地颤栗。
过了好一会儿,权旭才开始冷静下来,用手抹掉额头的汗,摇摇头吐槽一句:“邓中山居然跑去给那蠢货当卫队长。”
权旭现在身处公历492年,赛多玛联盟国西北安西市下面的一个镇郊。而他,现在只是一个初出茅庐的小子,从镇子里出来后想着去大城市打拼打拼,是一个充满梦想的年轻人。
呼,看着晌午的太阳,太阳刚过正午不久.......糟了,邓中山走前头去了!别死咯。
权旭一个鲤鱼打挺站了起来,收拾了一下自己带着的包袱,赶紧沿着公路小跑着追赶。
权旭边跑边想,我这是又一次回到了20岁,第二次了。他摆摆脑袋,热风吹在脸上,陈旧的记忆如同老酒沉淀,摇一摇,又飘了起来。
我相当于活了三世,第一世自己参军后一路走来掌握了军队大权,在军队帮忙下和平政变了元老会,改制皇帝制,当了几天皇帝,没多久自己就死在了酒桌上。
第二世自己再次在镇郊重生,再也没有了第一世的斗志,自己全想着去躺平。他过够了那种打拼的生活,于是进了安西市之后,找了家维修店,成为了维修工人,一辈子混迹在酒吧和维修店之间。
最后看见那个前世跪拜在自己脚下的蠢货居然当了总统,娶了自己前世的皇后还生了个男孩。自己喝完了酒,也想明白了人生,赖活着不如好死,自己买了两把枪带了点吃的喝的就跑去首都找总统。
总统府大门没进直接给警卫队长给射爆了....他娘滴,第一世好兄弟邓中山居然还是总统府的警卫队长。
他知道这一世重生,也许是上天给他赎罪的机会,第二世没把握好,第三世还能重来,天知道会不会有第四世。他不能再像前世一样,浪费机会了!
呼呲、呼呲!权旭现在就是一个大小伙子,身上的肉精壮精壮的,浑身上下都是劲,他越跑越快,感觉都要起飞了。第二世的他天天当个维修工体力也不差,只是整个抽烟喝酒拖坏了身子,现在他什么毛病也没有,现在精神头好的不得了。
“随风奔跑自由是方向!啊——我回来了!去你的世界,你爷爷我回来了!呜呼,哈,哈,哈,哈!”
公路上生生给权旭跑出了扬沙,像个野蛮的公牛一样。
不远处公路旁,三个匪徒正看着眼前刚刚绑好的男人,一个带着毡帽的匪徒正翻着男人的包袱呢,突然抬起头来:“老大,你有没有听见什么声音啊?”。
被称作老大的酒巢鼻匪徒眯着眼睛听了一会:“老三,你是不是听错了。”
最后一个匪徒左眼眶上肿得快睁不开眼睛,他恶狠狠地对着被绑着的男人拳脚相加地发泄着:“三弟不会给吓傻了吧。我老二可不怕。”说完,他又重重地给了男人一拳。
眼前的男人眼中虽然有火气但是此时也是被打得鼻青脸肿,浑身上下都是伤,但是他好像也听见了什么声音,好像有人在叫唤。
哒哒哒达,急促的脚步声传来,一道人影从路边大石头后边窜出来,“邓中山!你爹来救你了!”
没等戒备着的老大反应过来,那人影一出现,就有一把飞刀飞了过来,插进他的喉咙上。匪徒老大一下子就护着自己脖子,咳滋两声就倒地上了。
人影正是急忙跑过来救人的权旭,他三两个箭步冲到匪徒老二面前,一记右勾拳把他右边眼睛给打了。
“哎哟!!”匪徒老二忙捂着自己两只眼睛满地打滚。
这两下操作可给被绑着的男人看呆了,这是遇见武林高手了!不,绿林好汉!
权旭没着急给男人解绑,他腰间又拔出一柄小刀,架势要准备给匪徒老三也来上一下。匪徒老三则是坐在地上看看权旭看看自己倒地的大哥,抢着哭了出来。
他在权旭冲出来的第一时间想起身,哪知道权旭飞刀这么准把自己大哥给扎死了,他起身的动作也给吓了一跳,没蹬起来,直接坐在了地上。
匪徒老三直接冲权旭跪下磕头,大声哭呼道:“好汉,好汉,我不害你,我只想要回这死的人尸体,他是我同村,我不带回去,会被他爹妈打死啊。”,匪徒老三边磕着响头边偷瞄着权旭,见权旭用一种玩味的笑容看着他,没想太多,他边磕边挪向老大的尸体。
权旭看着匪徒老三慢慢接近老大的尸体,摆摆脑袋:“没长进啊,三世了,每次都会哭鼻子,我以为这次你会玩点新花样。”
“啊?”匪徒老三有些听不明白权旭在说啥,这男的是个傻子吧,他又偷瞄了一眼老大腰间,那里是匪徒三兄弟里的唯一一把枪,拿到就能给大哥报仇了!
两步,一步,半步!看着自己离大哥尸体越来越近,匪徒老三心都要提到嗓子眼了,可能是头磕多了,他头脑有些发胀,连脖子都粗红了起来。
肯定能得手!最后半步匪徒老三直接像个青蛙一样扑过去,想摸出老大的手枪。地还没落,他就条件反射一般护着脖子,他不可思议地看了眼权旭,死死说不出话来,没想明白为啥这个半路冒出来的男人会如此凶悍,跑马灯一般回想着自己的人生,也许就该听爹妈的话,不干这腌臜勾当。
你这三兄弟,三世命中该绝啊,第一世拼死你们,第二世躲不过又拼死你们,第三次我不会傻傻的去冒险了,先下手为强。
权旭慢慢走近匪徒老大和老三的尸体尸体:“嘿,也算有缘了,下辈子别做土匪了。”,他弯下腰来,从老大腰间摸出把手枪,熟悉的手枪,这可是他前进道路上的重要道具了。
匪徒老二那里也不知道在干嘛,就这么木在地上,权旭和邓中山一人给了一只眼睛打成肿瞎子。
权旭收好手枪,拿着刀几下将绑在邓中山身上的绳子割了下来。邓中山连忙感激得叫:“恩公、大侠、好汉,感激不尽,救人一命……”
啪!一耳光过来,权旭突然没好气地对邓中山来了一下,直接给邓中山打懵了,恩公这是杀人狂魔!?
邓中山这小子,娘奶滴去做了那蠢货的狗腿子,上辈子给我打成筛子了。权旭本来没想打邓中山的,割开绳子后看着邓中山的脸,又看他叫唤起来,就忍不住抽了一巴掌。
打完这巴掌后,权旭对邓中山上辈子的气就消了一大半,不过现在看着他的脸就感觉自己肚子抽抽。
“别瞎叫换。”权旭没啥好气地离开了邓中山身边,走到匪徒老二那里。邓中山也是没闲着,吃着痛收拾自己包袱去了。
匪徒老二眼睛眯成了一条缝,也不知道能不能看得见,就躺在地上,晌午太阳照射下,脸色白中带青,像个死人。
权旭走上匪徒老二跟前,眉头皱了起来,什么味儿?这怂包蛋子尿了,匪徒老二双股之间的布全湿透了。
“我不杀你,你给他们两个收尸,别报警,否则照样有能力弄死你,好好回家做个营生。”权旭知道这匪徒老二是个欺软怕硬的主,第一世、第二世拼死他们老大后,他第一时间抛下老三第一个跑了。
权旭也不想全杀了三人,首先杀了三人免不得治安官和警察过来查,这一世他要避免出名,更多的是做好自己的事。
自己放过今天放过老二,只要他回家好好干活,总有口饭吃。因为匪徒老二干的勾当不干净,也不好声张老大和老三的事。
听见这话的匪徒老二,像是那晒干的咸鱼被浇上了一瓶水,扑腾扑腾地翻过身来,循着声音连连对权旭道:“好汉,谢谢你,不多说,以后我一定改邪归正。”,也不管尿不尿裤子,兄弟死没死。
哼,权旭不屑地笑笑,没理匪徒老二:“邓中山,你把那匪老三身上的东西都拿走。我们上路。”
邓中山也迷糊了,恩公怎么知道我的名字:“哎,好嘞,恩公,你不说我也会弄。”,邓中山手中动作倒是没停下,游走在匪徒老大和老三身上。
权旭习惯地想抽个烟,摸了摸荷包,空扁扁的,这才记起来自己刚出镇上,穷得叮当响,更别说还有烟了。,这身体还没烟瘾呢,就是心瘾。
邓中山看权旭样子,身子比嘴巴快,抽出一包打开过的大西北就要递给权旭。
权旭点点头就要接过就僵了下来,不耐烦地说:“拿你那包没开过的出来。”,这小子第一世把烟藏自己底裤兜子里,隔着自己二弟就一层纱,他嫌弃这开过的。
邓中山倒是没多犹豫扒拉开裤子掏出了自己的没开过的大西北。咦,恩公怎么知道?
“恩公,谢谢你啊,没有你,我指定给绑肉票去了。”,这肉票就是人质的意思,在联盟西北,给劫匪当了肉票,身上少个指头耳朵都是运气好的了,惹得劫匪不高兴,没点家境,直接杀了丢荒郊野岭上。
权旭接过烟,低头给邓中山帮他点燃,猛吸一口后干咳起来:“以后不要叫我恩公,我叫权旭,以后你就叫我权旭。”
“我,这个我,恩公,啊不,权旭。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邓中山正想介绍自己呢,才发现刚刚权旭就叫过自己名字。
权旭发现自己漏了嘴,但还好是跟着邓中山这事,原来是他午休一会之后遇见了邓中山,俩人都是一个镇子不同地方的,结伴要去安西市。不知怎么滴,这回醒过来晚了,给他走前面去了。
“邓中山,说起来你可能不信,我午休做了个梦,梦见你被这匪徒绑了去,我路见不平一声吼啊救了你……然后醒了,然后追你来了。”
“贵人呐贵人呐,上天保佑保佑,谢谢你啊,权旭,这要是给匪徒绑了去,还不知道是个啥下场。”邓中山把这个权旭随口扯的谎话当了真,听了进去。
倒不是邓中山是傻子蛋,而是刚刚发生的一切都让邓中山信以为真。切,这还能是权旭经历过一切再时空穿梭?这才扯淡,我才不信那一套,老天真是保佑托梦给我邓中山找了个贵人呐。
“权旭贵人啊,你这个飞刀技术我看挺准啊,哪天教教我。”邓中山像个傻大个呵呵地腆着脸凑上权旭。
“那你上酒馆去吧。”权旭倒是没啥不想交,只是这飞刀技术全是前世混酒馆,天天扔,月月扔练出来的,全凭手感,而且喝了酒更是准头一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