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一颗狼牙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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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和日本的海战中,父亲和邓将军同在威远舰上共同对敌,因为舰队中有两艘军舰的舰长怯战,最终海战失利,此时舰上弹药耗尽,邓将军决意撞沉日本旗舰,可惜被鱼雷击中,邓将军葬身海底,父亲幸得袍泽搭救逃出生天。
战后,父亲在朝堂之上当众斥责李章桐大人避敌畏战,是当世秦桧。
那李章桐也算得上当朝首辅,其他的官员如何能让李章桐丢了面皮,纷纷指责父亲犯上。
父亲更是怒不可遏,理直气壮的直斥当朝文武,最后不惜拔枪怒对,却被谋逆之罪投入牢房。
大清上下当时正焦头烂额处理战后赔款,父亲之事竟被淡忘,就这样父亲在牢狱中度过了三年的时光。后来还在狱中结识了因变法失败入狱的谭军机,引人莫逆之交。
谭军机的好友王正谊多方奔走,要救谭军机,那谭军机已报必死之心,谢绝了王正谊的援救,自己却引刀成一快,到菜市口慷慨赴死。
安妮知道这个消息,只身来找王正谊,请救大侠施以援手。王正谊正为谭军机之死伤怀,见安妮是英国人,当下拒绝,端杯送客。
熟料平日里文弱的安妮忽然拔出匕首,说:“我的丈夫是中国最了不起的男人,他创建了海军,与甲午英烈们一起对抗日本,战后当朝怒斥清廷获罪,这样的人和谭军机一样,满心装得是中国的未来。这样的人不救,中国还有什么未来可言。王大侠既然痛恨英国人,自己作为英国人可以当场自杀以解大侠之恨。只是希望王大侠去救一个有骨气、有志气的中国人。”
说完,竟是毫不犹豫的将匕首刺向自己的心脏。
匕首离心脏还有一寸时,王正谊抬头抓住安妮的手腕。
后来王正谊借八国联军进京师的混乱,潜入天牢将父亲救出来,藏身怀柔的群山之中。
然而,那位王大侠却在护卫京师的战斗中被乱枪打死,头颅悬挂在了哈德门前。
父亲听到这个消息,邀来津门大侠霍师父同赴哈德门,父亲一枪射断悬挂大侠头颅的绳索,而霍师父快马在城下接住,一骑烟尘而去。守门的联军士兵发现时早已不见二人踪影。
父亲和安妮二人共同安葬了王正谊大侠,却又面临着无处存身的尴尬,清廷四处搜寻父亲,而父亲在大侠去世后,眼见清廷又签了庚子赔款,精神世界崩塌,每日里饮酒度日。
安妮见父亲如此,长此以往,人恐怕要废掉了,便开导父亲,条条大道通罗马,想来报国不止一途,自己当年到中国的时候,曾途经日本,在那里也见到过许多了不起的中国人,为了救国还组建了什么盟会,安妮建议父亲不妨出国走一走,一是避难,二是再寻救国良方。
一席话点醒梦中人,父亲感叹安妮的见识竟在不知不觉中超过自己。当下,便和安妮二人结伴来到日本或者说逃到了日本。
讲到这里,我忽然心中一动,父亲每每和我说起过往,他和安妮到日本的事情却只字未提,而且既然当初就计划到日本,如今却在澳洲生活了十年呢?
每每我问起日本的事情,父亲也只是淡淡一笑,不再言语,并告诉我在外面多嘴。
以后见到父亲一定要问问他,倘若他不说,我就磨着安妮给我讲。
不管怎样,到了澳洲以后,我看到安妮每天都是笑的。
看到我笑,是因为一个母亲对儿子的亲昵,看到父亲也笑,则是一个妻子对丈夫深深的依恋,愿与之生,也愿与之死。
“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这是父亲教给我的诗句,讲述的就是一个女子对爱的忠贞不渝,安妮对中国的文化丝毫提不起兴趣,唯独记住了这首诗,每逢父亲的生日,安妮总会用她并不流畅的中文向父亲吟诵它,还曾天真的问父亲,诗中的“上邪”是什么意思?
父亲告诉她,上邪便是上天,安妮依旧无法理解,天真的问是上天上帝吗?
父亲笑着说,可以这样理解。
安妮便更加高兴,之后每次祈祷都会单独诵读一遍这首诗。
我有时觉得可笑,从没有一个基督信徒会在上帝面前诵读中国的诗文,但此刻却发现安妮对父亲最深沉的爱。
安妮同样爱着他的儿子。
对于儿子,她似乎从没有生过气,每当我闯了祸,毁掉了东西,她操起一根树枝气势汹汹要教训我,看着她的样子,我就觉得有趣,笑眯眯地看着她,最终结果便是她憋不住,自己也笑了起来。
一个天真善良的人,心中一定不会有那么多的戾气,因为在她的眼中,一切都是真的、美的,那扬起的枝条也只是一个有趣的游戏道具罢了。
安妮的爱是纯真的,更是博大的。
她爱惜和尊重每一个生命。对于射击成痴的我,她要我答应她永远不要把枪口对准人类,我每次外出狩猎安妮都会叮嘱我不要多杀生,最好不要杀生。
这对于爱好狩猎的我来讲,实在是个笑话,这个世界哪里有不杀生的猎人呢?
但我终究还是听从了安妮的话,每次出猎只是射杀一些小动物,倘如果猎杀了大型动物,我便让尼莫拿回家。
如果有些小动物被我带回家还没有死亡,安妮便拿出医药包为这些小动物包扎伤口,然后放生。
儿子捉,母亲放,父亲笑,这是多么有趣的事情。
现在想来,安妮所做的一切,也许就是佛陀所说的慈悲吧,尽管她并不信佛。
我悠悠地讲着安妮的故事,皮优静静地听着。
皮优的眼睛中竟然有一滴泪光,她向我一笑,拉起我的袖子擦了擦眼睛。
“我明白了,虫子,安妮确实是最可爱的女人,你应该早点回去陪她。只是你这坏虫子,害得我早晨就差点掉眼泪。”
我有些不可思议,这个神经大条的丫头怎么突然多愁善感了。
“我怎么突然觉得不认识你了。”
皮优狡黠地一笑,“这也许是共鸣吧,我偷偷告诉你,我也是跑出来的,安妮从英国跑到中国她的老公,我是从地中海跑到澳洲找我的叔叔,哈哈。我们家老头子还不知怎么生气呢。”
“那你玩够了,应该早点回去。”
皮优把嘴一撇,“我才不会回去呢。还是呆在这里好玩,永远也不回去才好。要不,我跟你一起回家去找安妮吧。”
我吓了一跳,连忙摇手,“不行,不行,这……”
尽管父亲和安妮已经开始为我的婚事操心,但贸然带着皮优回去,他们还是接受不了吧?
皮优很生气,“为什么不行?”
“我……我是说,就这么带回去,父亲和安妮还会以为我们是……”
我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一脸不好意思地说:“还以为我们是小两口呢。”
皮优眨着眼睛,“这也挺好玩!”
我有些无语,这个丫头疯了,思维跟正常人不一样。
皮优也似乎意识到玩笑开得有些大,红了脸。
忽然看到我的脖项上挂着一颗尖尖地动物牙龄,“这是什么动物的牙齿?你们中国人都戴这个吗?”
我摇了摇头,“不是,这是一颗狼牙,父亲给我做的。”
准确地说,这颗狼牙是我第一次成功狩猎的成果。
那年我只有十二岁,父亲也刚刚给我买来了那支猎枪。
第二天我就兴奋的背着猎枪闯入了荒原。
一只健硕的土狼在杀死一只羚羊,在那里啃食。
澳洲没有狮虎豹大型的肉食动物,土狼在这里已经是顶级掠食者的存在了,却不知道自己只是一只捕住蝉的螳螂,我这只黄雀早已蓄势待发。
我潜伏在一块巨石后面,悄悄地将枪管从草丛中探了出去,将准星锁定在最强壮的土狼身上。那只土狼将成为我手中猎枪击杀的第一只猎物。
“呯”,一声枪响,子弹接到我的命令,穿透了土狼的身体,土狼随即倒地。
我兴奋极了,提起猎枪向土狼跑去,子弹在土狼的肚腹上钻出一个洞来,鲜血如一眼泉水咕咕地冒出来,一点点抽走土狼最后的生机。
第一次狩猎便击杀了土狼,我兴奋的不能自已,弯身就去抄土狼的前腿。
突然,躺在地上的土狼弯着脖子张开还带着血丝的嘴巴咬住了我的左手前臂,参差的狼牙立刻嵌入我的肉里,深可入骨,同时土狼甩动自己的头颅拼命的撕扯。
剧烈的疼痛令我无法反应,也倒在地上。
土狼的反应印证了什么是垂死挣扎。
突如其来的变故,令我的思维陷入的停顿,及至反应过来,才和土狼撕打在一起。
土狼的凶残此刻展现的淋漓尽致,一旦咬住猎物,想让它松口要比登天还难。
土狼的眼睛冒着绿光,誓要用自己的撕咬将令我渐渐失血以致死亡。偏偏这个时候,土狼的爪子踩到我的心窝,我在剧痛之余,呼吸又有了困难。
我伸右手去拔腰间的匕首,却抓了一个空,匕首已经打斗中遗落在两米多远的地方。
两米,近在咫尺,此刻却远似天涯。
现在我只能徒手干掉土狼。
我胳膊鲜血在流,土狼的肚腹血也在流,这注定是只能活一方的决斗。
土狼肚子的鲜血滴在我的肚子上,我发现自已的右手恰好可以勉强够到土狼的伤口处。
我没有丝毫犹豫,右手的一根食指立时捅进土狼的肚子奋力的扣挖。
疼痛让土狼更加用力地撕咬,而随着我手部的动作,土狼的伤口也渐渐变大,当大到可以伸进我的拳头的时候,我的右手在土狼的腹中抓住一个土狼体内的脏器大吼一声扯了出来,那是一根土狼的肠子,已经被我生生扯断,土狼的生命终于无法抵抗这穿肠一击,哼哼唧唧地,再也无法继续用力。
我抓过匕首,先在土狼身上补了几刀,才后才在衣服上割下布条笨拙的包裹自已的伤口。
当我背着土狼和猎枪,全身血淋淋的回到家里的时候,安妮立刻吓晕过去。
父亲面沉如水地看着我,并没有多说话,只是带我进屋为了重新处理伤口。
当我伤口痊愈后,父亲送给我一颗狼牙,告诉我,这颗牙齿是土狼的。
随后开始认真的教授我射击、技击、骑马、游泳、逃生、潜伏、疗伤等技能。
直到我将这些技能精熟才放心让我再去狩猎。
这个狼牙便成了我时常佩戴在身边的物件。
听完我的讲述,皮优挽起我的袖管,左臂上一排被咬过的伤痕依旧清晰可见,她认真的看着,目光如水。
我忽然觉得,自己从昨天认识皮优,她带我理了发,买了衣服,还去了酒吧,又最终收留了我,自己也应该送给她一些礼物作为回报。
想到这里,就摘下那只狼牙,拉过皮优的手说:“这颗狼牙送给你吧!谢谢你!”
皮优很开心,“算你小子有良心。现在才想起送我东西。”
女孩子的心思真的是很难猜,明明喜欢却又装作不开心,这种动物比荒原上的野兽难应付。
皮优继续说:“单单一颗狼牙还不行……”
“那你还要什么?”
“我也要去荒原打猎。”
我摇了摇头,“荒原打猎虽然好玩,但可不是闹着玩的。”
皮优嘟起了嘴,“凭什么你能去,我就不能去?你是不是不愿意带我去?”
“当然不是,就是去,也不能今天去,打猎需要准备匕首、猎枪、子弹、绳子等各种东西的。准备不充分,就不是去狩猎,而是做贡献去了。”
“做什么贡献?”
“给荒原上的野兽送新鲜的肉去呀。”
“哈哈”,皮优笑了起来,嗔道:“死虫子,你逗我。咱们说好了,下次你去狩猎必须带我去。”
“好的,没问题。”
这里,老爸爸在门外说:“小姐,门外有客来访。”
皮优这才从我的床上跳下来,“谁呀?”
“是昨天的那个日本武士,还有一位叫伍德的先生。”
皮优哈哈大笑,“我的徒弟来了。”说着便向外跑去。
我也很快穿上衣服,来到门外。
佐佐木正在给皮优这个“师娘”施礼,看来这小子还真把皮优当成师娘了,然后给皮优介绍伍德先生。
我见了伍德先生也急忙打招呼,伍德脱帽向我致歉,“沈,实在是对不起,昨天因为军务把你单独留在家中,又被卢娜误会,实在对不起。”
伍德先生亲自登门,我也就释然了。
佐佐木从车上捧出我的衣服,“师父,早晨我去伍德先生那里取回了您的衣服,伍德先生一定要过来向您当面致歉。”
伍德对我说:“沈,明天有没有时间,我们一起去狩猎。”
不等我回答,皮优先拍手叫了起来,“好呀,我今天早晨还跟虫子说一起去狩猎呢。到时候一起去吧。”
我想起上次和伍德的约定也点了点头。
伍德也很高兴,“那我回去好好准备。”说完伍德告辞去了。
我笑了笑,伍德准备的东西一定是野炊的食材和调料了,看来上次伍德吃得不过瘾呀。
我从佐佐木手中接过了衣服,回屋换上,如此再也不必和老爸爸撞衫了。
我正换衣服的时候,忽然听到皮优一声尖叫,吓得我一哆嗦,这大姐又撞到什么事了。
战后,父亲在朝堂之上当众斥责李章桐大人避敌畏战,是当世秦桧。
那李章桐也算得上当朝首辅,其他的官员如何能让李章桐丢了面皮,纷纷指责父亲犯上。
父亲更是怒不可遏,理直气壮的直斥当朝文武,最后不惜拔枪怒对,却被谋逆之罪投入牢房。
大清上下当时正焦头烂额处理战后赔款,父亲之事竟被淡忘,就这样父亲在牢狱中度过了三年的时光。后来还在狱中结识了因变法失败入狱的谭军机,引人莫逆之交。
谭军机的好友王正谊多方奔走,要救谭军机,那谭军机已报必死之心,谢绝了王正谊的援救,自己却引刀成一快,到菜市口慷慨赴死。
安妮知道这个消息,只身来找王正谊,请救大侠施以援手。王正谊正为谭军机之死伤怀,见安妮是英国人,当下拒绝,端杯送客。
熟料平日里文弱的安妮忽然拔出匕首,说:“我的丈夫是中国最了不起的男人,他创建了海军,与甲午英烈们一起对抗日本,战后当朝怒斥清廷获罪,这样的人和谭军机一样,满心装得是中国的未来。这样的人不救,中国还有什么未来可言。王大侠既然痛恨英国人,自己作为英国人可以当场自杀以解大侠之恨。只是希望王大侠去救一个有骨气、有志气的中国人。”
说完,竟是毫不犹豫的将匕首刺向自己的心脏。
匕首离心脏还有一寸时,王正谊抬头抓住安妮的手腕。
后来王正谊借八国联军进京师的混乱,潜入天牢将父亲救出来,藏身怀柔的群山之中。
然而,那位王大侠却在护卫京师的战斗中被乱枪打死,头颅悬挂在了哈德门前。
父亲听到这个消息,邀来津门大侠霍师父同赴哈德门,父亲一枪射断悬挂大侠头颅的绳索,而霍师父快马在城下接住,一骑烟尘而去。守门的联军士兵发现时早已不见二人踪影。
父亲和安妮二人共同安葬了王正谊大侠,却又面临着无处存身的尴尬,清廷四处搜寻父亲,而父亲在大侠去世后,眼见清廷又签了庚子赔款,精神世界崩塌,每日里饮酒度日。
安妮见父亲如此,长此以往,人恐怕要废掉了,便开导父亲,条条大道通罗马,想来报国不止一途,自己当年到中国的时候,曾途经日本,在那里也见到过许多了不起的中国人,为了救国还组建了什么盟会,安妮建议父亲不妨出国走一走,一是避难,二是再寻救国良方。
一席话点醒梦中人,父亲感叹安妮的见识竟在不知不觉中超过自己。当下,便和安妮二人结伴来到日本或者说逃到了日本。
讲到这里,我忽然心中一动,父亲每每和我说起过往,他和安妮到日本的事情却只字未提,而且既然当初就计划到日本,如今却在澳洲生活了十年呢?
每每我问起日本的事情,父亲也只是淡淡一笑,不再言语,并告诉我在外面多嘴。
以后见到父亲一定要问问他,倘若他不说,我就磨着安妮给我讲。
不管怎样,到了澳洲以后,我看到安妮每天都是笑的。
看到我笑,是因为一个母亲对儿子的亲昵,看到父亲也笑,则是一个妻子对丈夫深深的依恋,愿与之生,也愿与之死。
“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这是父亲教给我的诗句,讲述的就是一个女子对爱的忠贞不渝,安妮对中国的文化丝毫提不起兴趣,唯独记住了这首诗,每逢父亲的生日,安妮总会用她并不流畅的中文向父亲吟诵它,还曾天真的问父亲,诗中的“上邪”是什么意思?
父亲告诉她,上邪便是上天,安妮依旧无法理解,天真的问是上天上帝吗?
父亲笑着说,可以这样理解。
安妮便更加高兴,之后每次祈祷都会单独诵读一遍这首诗。
我有时觉得可笑,从没有一个基督信徒会在上帝面前诵读中国的诗文,但此刻却发现安妮对父亲最深沉的爱。
安妮同样爱着他的儿子。
对于儿子,她似乎从没有生过气,每当我闯了祸,毁掉了东西,她操起一根树枝气势汹汹要教训我,看着她的样子,我就觉得有趣,笑眯眯地看着她,最终结果便是她憋不住,自己也笑了起来。
一个天真善良的人,心中一定不会有那么多的戾气,因为在她的眼中,一切都是真的、美的,那扬起的枝条也只是一个有趣的游戏道具罢了。
安妮的爱是纯真的,更是博大的。
她爱惜和尊重每一个生命。对于射击成痴的我,她要我答应她永远不要把枪口对准人类,我每次外出狩猎安妮都会叮嘱我不要多杀生,最好不要杀生。
这对于爱好狩猎的我来讲,实在是个笑话,这个世界哪里有不杀生的猎人呢?
但我终究还是听从了安妮的话,每次出猎只是射杀一些小动物,倘如果猎杀了大型动物,我便让尼莫拿回家。
如果有些小动物被我带回家还没有死亡,安妮便拿出医药包为这些小动物包扎伤口,然后放生。
儿子捉,母亲放,父亲笑,这是多么有趣的事情。
现在想来,安妮所做的一切,也许就是佛陀所说的慈悲吧,尽管她并不信佛。
我悠悠地讲着安妮的故事,皮优静静地听着。
皮优的眼睛中竟然有一滴泪光,她向我一笑,拉起我的袖子擦了擦眼睛。
“我明白了,虫子,安妮确实是最可爱的女人,你应该早点回去陪她。只是你这坏虫子,害得我早晨就差点掉眼泪。”
我有些不可思议,这个神经大条的丫头怎么突然多愁善感了。
“我怎么突然觉得不认识你了。”
皮优狡黠地一笑,“这也许是共鸣吧,我偷偷告诉你,我也是跑出来的,安妮从英国跑到中国她的老公,我是从地中海跑到澳洲找我的叔叔,哈哈。我们家老头子还不知怎么生气呢。”
“那你玩够了,应该早点回去。”
皮优把嘴一撇,“我才不会回去呢。还是呆在这里好玩,永远也不回去才好。要不,我跟你一起回家去找安妮吧。”
我吓了一跳,连忙摇手,“不行,不行,这……”
尽管父亲和安妮已经开始为我的婚事操心,但贸然带着皮优回去,他们还是接受不了吧?
皮优很生气,“为什么不行?”
“我……我是说,就这么带回去,父亲和安妮还会以为我们是……”
我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一脸不好意思地说:“还以为我们是小两口呢。”
皮优眨着眼睛,“这也挺好玩!”
我有些无语,这个丫头疯了,思维跟正常人不一样。
皮优也似乎意识到玩笑开得有些大,红了脸。
忽然看到我的脖项上挂着一颗尖尖地动物牙龄,“这是什么动物的牙齿?你们中国人都戴这个吗?”
我摇了摇头,“不是,这是一颗狼牙,父亲给我做的。”
准确地说,这颗狼牙是我第一次成功狩猎的成果。
那年我只有十二岁,父亲也刚刚给我买来了那支猎枪。
第二天我就兴奋的背着猎枪闯入了荒原。
一只健硕的土狼在杀死一只羚羊,在那里啃食。
澳洲没有狮虎豹大型的肉食动物,土狼在这里已经是顶级掠食者的存在了,却不知道自己只是一只捕住蝉的螳螂,我这只黄雀早已蓄势待发。
我潜伏在一块巨石后面,悄悄地将枪管从草丛中探了出去,将准星锁定在最强壮的土狼身上。那只土狼将成为我手中猎枪击杀的第一只猎物。
“呯”,一声枪响,子弹接到我的命令,穿透了土狼的身体,土狼随即倒地。
我兴奋极了,提起猎枪向土狼跑去,子弹在土狼的肚腹上钻出一个洞来,鲜血如一眼泉水咕咕地冒出来,一点点抽走土狼最后的生机。
第一次狩猎便击杀了土狼,我兴奋的不能自已,弯身就去抄土狼的前腿。
突然,躺在地上的土狼弯着脖子张开还带着血丝的嘴巴咬住了我的左手前臂,参差的狼牙立刻嵌入我的肉里,深可入骨,同时土狼甩动自己的头颅拼命的撕扯。
剧烈的疼痛令我无法反应,也倒在地上。
土狼的反应印证了什么是垂死挣扎。
突如其来的变故,令我的思维陷入的停顿,及至反应过来,才和土狼撕打在一起。
土狼的凶残此刻展现的淋漓尽致,一旦咬住猎物,想让它松口要比登天还难。
土狼的眼睛冒着绿光,誓要用自己的撕咬将令我渐渐失血以致死亡。偏偏这个时候,土狼的爪子踩到我的心窝,我在剧痛之余,呼吸又有了困难。
我伸右手去拔腰间的匕首,却抓了一个空,匕首已经打斗中遗落在两米多远的地方。
两米,近在咫尺,此刻却远似天涯。
现在我只能徒手干掉土狼。
我胳膊鲜血在流,土狼的肚腹血也在流,这注定是只能活一方的决斗。
土狼肚子的鲜血滴在我的肚子上,我发现自已的右手恰好可以勉强够到土狼的伤口处。
我没有丝毫犹豫,右手的一根食指立时捅进土狼的肚子奋力的扣挖。
疼痛让土狼更加用力地撕咬,而随着我手部的动作,土狼的伤口也渐渐变大,当大到可以伸进我的拳头的时候,我的右手在土狼的腹中抓住一个土狼体内的脏器大吼一声扯了出来,那是一根土狼的肠子,已经被我生生扯断,土狼的生命终于无法抵抗这穿肠一击,哼哼唧唧地,再也无法继续用力。
我抓过匕首,先在土狼身上补了几刀,才后才在衣服上割下布条笨拙的包裹自已的伤口。
当我背着土狼和猎枪,全身血淋淋的回到家里的时候,安妮立刻吓晕过去。
父亲面沉如水地看着我,并没有多说话,只是带我进屋为了重新处理伤口。
当我伤口痊愈后,父亲送给我一颗狼牙,告诉我,这颗牙齿是土狼的。
随后开始认真的教授我射击、技击、骑马、游泳、逃生、潜伏、疗伤等技能。
直到我将这些技能精熟才放心让我再去狩猎。
这个狼牙便成了我时常佩戴在身边的物件。
听完我的讲述,皮优挽起我的袖管,左臂上一排被咬过的伤痕依旧清晰可见,她认真的看着,目光如水。
我忽然觉得,自己从昨天认识皮优,她带我理了发,买了衣服,还去了酒吧,又最终收留了我,自己也应该送给她一些礼物作为回报。
想到这里,就摘下那只狼牙,拉过皮优的手说:“这颗狼牙送给你吧!谢谢你!”
皮优很开心,“算你小子有良心。现在才想起送我东西。”
女孩子的心思真的是很难猜,明明喜欢却又装作不开心,这种动物比荒原上的野兽难应付。
皮优继续说:“单单一颗狼牙还不行……”
“那你还要什么?”
“我也要去荒原打猎。”
我摇了摇头,“荒原打猎虽然好玩,但可不是闹着玩的。”
皮优嘟起了嘴,“凭什么你能去,我就不能去?你是不是不愿意带我去?”
“当然不是,就是去,也不能今天去,打猎需要准备匕首、猎枪、子弹、绳子等各种东西的。准备不充分,就不是去狩猎,而是做贡献去了。”
“做什么贡献?”
“给荒原上的野兽送新鲜的肉去呀。”
“哈哈”,皮优笑了起来,嗔道:“死虫子,你逗我。咱们说好了,下次你去狩猎必须带我去。”
“好的,没问题。”
这里,老爸爸在门外说:“小姐,门外有客来访。”
皮优这才从我的床上跳下来,“谁呀?”
“是昨天的那个日本武士,还有一位叫伍德的先生。”
皮优哈哈大笑,“我的徒弟来了。”说着便向外跑去。
我也很快穿上衣服,来到门外。
佐佐木正在给皮优这个“师娘”施礼,看来这小子还真把皮优当成师娘了,然后给皮优介绍伍德先生。
我见了伍德先生也急忙打招呼,伍德脱帽向我致歉,“沈,实在是对不起,昨天因为军务把你单独留在家中,又被卢娜误会,实在对不起。”
伍德先生亲自登门,我也就释然了。
佐佐木从车上捧出我的衣服,“师父,早晨我去伍德先生那里取回了您的衣服,伍德先生一定要过来向您当面致歉。”
伍德对我说:“沈,明天有没有时间,我们一起去狩猎。”
不等我回答,皮优先拍手叫了起来,“好呀,我今天早晨还跟虫子说一起去狩猎呢。到时候一起去吧。”
我想起上次和伍德的约定也点了点头。
伍德也很高兴,“那我回去好好准备。”说完伍德告辞去了。
我笑了笑,伍德准备的东西一定是野炊的食材和调料了,看来上次伍德吃得不过瘾呀。
我从佐佐木手中接过了衣服,回屋换上,如此再也不必和老爸爸撞衫了。
我正换衣服的时候,忽然听到皮优一声尖叫,吓得我一哆嗦,这大姐又撞到什么事了。